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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十分钟落地!南航空地联动为救治旅客争取时间

理由如下:首先,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国家用刑法禁止网络色情,唯一的例外是儿童色情在有些国家会遭到打击。
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,意味着中国坚持走具有自己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不可逆转,意味着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不可改变,意味着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、实行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不可动摇,意味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必将实现。1997年,党的十五大报告在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同时,第一次把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定为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立法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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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届全国人大到2010年,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。而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,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——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,肯定了民主、自由、人权、公平、正义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法律的公开性稳定性权威性和法不溯及既往、法无明文不为罪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,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、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,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平台和法治保障。立法是人民意志的汇集和表达,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和途径。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。

——全面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法律制度,为尊重和保障人权、服务民生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治保障。同时不断完善立法体制,健全立法程序,规范立法活动,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,努力提高立法质量,建立法律体系,保证立法工作顺利进行。【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,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。

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发自微博的这场解救乞讨儿童活动,实效尚待验证,但已让一个昔日被忽视的常识逐渐清晰——杜绝一切儿童乞讨,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,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。于建嵘称,这一活动的目的是,杜绝儿童乞讨的现象,让这些儿童回到他们应该去的学校。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《刑法修正案(六)》中,特意增加了以暴力、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【京华时报】利用儿童乞讨是违法行为、网友可拍照上传微博或立刻报警、公安接警不出警属于渎职可举报。京华时报: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么? 于建嵘: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禁止胁迫、诱骗、利用未成年人乞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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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已有全国人大代表、律师迟夙生和全国政协委员、歌唱家韩红等人同该微博建立联系,表示将会就未成年人乞讨的救助问题,在即将召开的两会上提出议案和提案。于建嵘:过去的那些(打拐)行动的思路和我们现在有区别。如果遇到家庭确实有困难的,应当由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救济。现在我们知道,每一个人都可以进行举报,接到举报的警察必须要出警。

京华时报:你们想帮大家找回这个常识? 于建嵘:对。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和全国政协委员韩红也与我们联系,并表示将就未成人乞讨的救助问题,在今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提出议案和提案。我也认为,这个微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个意义在于: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利用儿童进行乞讨是违反国家法规的,公民可以举报,警察应该出警。通过微博这种方式,把大家的距离感减少了,凝聚了大家的力量,成效很好,所以得到了更多人的关心。

■关键词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 1月25日,于建嵘教授建立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新浪微博,号召网友街拍乞讨儿童照片,并上传微博让更多的人辨识。国家有明文规定:凡接到有人涉嫌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举报的,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,及时出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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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千多条微博,大多是照片,主要是转发各地网友拍摄的乞讨儿童的信息。京华时报:目前有没有家长通过这个行动找到了自己的孩子? 于建嵘:目前已经有4名孩子的家长与我们取得了联系,表示在微博的照片中发现了和自己孩子长相相似的乞讨儿童。

这是一个很大进步,微博可以将社会中的一些关系紧密地连接起来。京华时报:网友如何参与这个解救过程? 于建嵘:最简单的一个方法是:见到乞讨儿童,网友可以拿出自己的手机、相机或摄像机,随手拍照,并写清楚时间、省市、街道等详细信息,发到自己的微博上并@到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。另外,有些不一定是家里有困难,只是家里愿意把孩子送出来乞讨,把他当作一个赚钱的工具。京华时报:这是一个常识,但似乎有很多人忽视了这个常识。我们不只要解救被拐的乞讨儿童,还要解救由亲人带着乞讨的儿童。对涉嫌犯罪的,可以按照组织儿童乞讨罪立案侦查。

这需要等公安部门确认,并在解救成功后,才能对外公布。京华时报:这次行动有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? 于建嵘:许多公安部门都关注这个微博,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关注了这个微博,多次发了这个微博的内容,民政部门也有关注这个微博,许多部门与网友一起行动起来。

他们是未成年人,国家和社会要给他们特别保护。同时,在路遇儿童乞讨时,尽可能拨打110报警,等出警人员确认儿童身份后才离开。

同时,微博也提高了公民民主,只有公民们提高了监督意识,才会真正使公安这样的部门在监督下行使权力。我就想,应该专门建立一个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,让更多的网友们参与进来,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家长们。

京华时报:我们看到,这次活动引起了很大反响,许多名人网友也热心其中。京华时报:解救行动进行两周了,有没有取得一些成果? 于建嵘:这个活动的参与度很高。违法行为,是公民就可以举报。比如,湖南网友张洪峰就在当地展开解救行动,给警方和失踪孩子的父母提供了许多线索。

】 京华时报:在北京,我们经常看到在地铁上有很多抱着小孩的乞讨女子,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报警吗? 于建嵘:在法律上,抱着孩子乞讨和让孩子乞讨是两个概念。短短半月,在上述短句的号召下,该微博已吸引近7万粉丝,并发布了1000多张各地网友街拍的乞讨儿童照片。

最后一种情况,我们现在了解到在东莞有这样的团体,他们组织孩子进行团伙乞讨。这是一个法律上的常识,但很多人或者不了解,或者忽视了这一点。

】 京华时报:是什么原因让你想到发起这样一个行动? 于建嵘:1月17号,一位福建泉州的母亲写信向我求助,希望我能够帮助寻找她被拐走的儿子杨伟鑫。过去主要是丢了孩子的人向网络求救。

这一次不一样的地方在于,有公民权行使的成分在里面。这个认识的改变,对于我们解救孩子有很大的帮助。京华时报:参与这个活动的人多么? 于建嵘:近半个月中,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已经发出1000多条信息。这些天,一旦有网友上传了孩子的照片,马上就有解救行动在当地展开——有一些网友很快赶到现场,配合当地部门的行动。

过去大家都以为,解救乞讨儿童的事,不是普通百姓能做的。打拐本身是一件专业的事情,是普通人一个人做不好的事情。

京华时报:这次行动中,微博发挥了哪些具体作用? 于建嵘:这次活动的意义,还在于公民通过微博广泛参与了这次解救行动,只有这样,才会对打拐、解救乞讨儿童等产生真正的影响。创立半月来,该微博每天更新近百条解救乞讨儿童的讯息,引起众多网友关注。

无论是被拐卖的儿童,还是家里困难的儿童,都应该得到解救。同时,还有不少人与我联系,希望我帮忙寻找他们走失的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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